材料安全資料表(SDS)
材料安全資料表(SDS)
日期:2026 年 5 月
產品名稱: 蒸汽活化活性碳
產品用途: 依製造商建議使用。(淨化、脫色、分離及除臭)
外觀: 黑色顆粒狀或粉末狀物質
製造商: PEI CHIA ENTERPRISE CO., LTD
公司名稱及地址: My Xuan A2 Industrial Zone, Phu My Ward, Ho Chi Minh City,, Vietnam
電話號碼: +84-254-3-949681
電子郵件地址: info@peichia.com
產品類型: 本 MSDS 適用於所有採用相同蒸汽活化製程的產品。
OSHA: 依據 29 CFR 1910.1200 所規定的判定標準,本產品不被視為危險物質。
IARC: 未列入清單
IMDG: 不受管制
NTP: 未列入清單
IATA: 排除適用
IMO: 排除適用
UN: 排除適用
蒸汽活化活性碳,尤其是在潮濕狀態下,可能會消耗空氣中的氧氣,導致環境中的氧氣濃度降至危險程度。
當工作人員進入裝有活性碳的容器、槽體或其他密閉空間時,必須監測容器內的氧氣濃度,並遵守適用於潛在低氧環境的作業安全措施。
本類型產品已通過《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》(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)中自熱物質的相關測試(請參閱第 33.3.1.3.3 節)。產品應隨附由主管機關認可實驗室出具的證明文件,證明準備裝載的產品已由該實驗室受過訓練的人員正確取樣,且樣品已依規定完成測試並通過測試。
物質名稱: 蒸汽活化活性碳
CAS 編號: 7440-44-0
典型含量: 100%
HS CODE: 3802 1000
皮膚接觸後: 脫去受污染的衣物及鞋子,同時使用大量肥皂及清水沖洗皮膚至少 15 分鐘。受污染的衣物清洗後方可再次使用。
眼睛接觸後: 使用大量清水沖洗眼睛至少 15 分鐘。
誤食後: 立即就醫。請勿催吐。
吸入後: 立即離開暴露環境並移至空氣新鮮處。必要時尋求醫療協助。
適用滅火介質: 水霧、乾粉滅火劑、二氧化碳或適當的泡沫滅火劑。
不適用的滅火介質: 目前無已知不適用的滅火介質。
防護設備及處理程序: 發生火災時,應穿著完整的防護衣物,並配戴經 NIOSH 核准、適合周圍火災環境使用的自給式空氣呼吸器。
一般資訊: 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。
灑漏或洩漏: 清理灑漏物時,應避免粉塵擴散至空氣中,並避免產生大量揚塵。將灑漏物掃集後,放入適當的容器中,以便後續處置。
處置方法: 使用過的顆粒狀活性碳可能可以回收再利用。原生且未使用過的活性碳,包括廢棄物或灑漏物,應交由獲准處理非危險廢棄物的設施進行處置。
注意: 原文最後一句「Spent (used) carbon should be disposed in.」內容不完整,需確認使用過的活性碳應交由何種設施或依何種規定處置。
操作: 使用前應保持包裝袋密封。避免吸入粉塵。應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使用。避免接觸眼睛、皮膚及衣物。避免誤食及吸入。
儲存: 應儲存在密閉容器中。置於陰涼、乾燥及通風良好的區域,並遠離不相容物質。
眼睛防護: 進行任何形式的操作時,建議配戴具有側面防護功能的安全眼鏡。如可能接觸眼睛或產生粉塵,建議配戴防塵護目鏡。工作場所應備有洗眼設備。
皮膚防護: 避免皮膚接觸本產品。應穿著適當的防塵衣物。受污染的衣物及防護設備應在清洗後方可再次使用。操作後應徹底清洗皮膚。
空氣中粉塵暴露指引:
以 8 小時工作時間計算,建議限制如下:
總粉塵:10 mg/m³
可吸入性粉塵:3 mg/m³
顏色: 黑色
氣味: 無
熔點: 不適用
凝固點: 不適用
蒸氣壓: 不適用
蒸發速率: 不適用
蒸氣密度: 不適用
水中溶解度: 不溶於水
閃火點: 不適用
相對密度: 0.4 至 0.7
可燃性: >280°C
pH 值: 5.5–11.0
安定性: 在正常溫度及壓力條件下穩定。
不相容物質: 避免接觸強氧化劑,例如臭氧、液態氧、氯氣、高錳酸鹽等。避免接觸強酸。
危險聚合反應: 不會發生。
危險分解產物: 碳氧化物。
本產品不具毒性。使用過的活性碳可能會呈現其所吸附物質的特性。
本產品在原始狀態下不會對環境造成危害。使用過的活性碳可能會呈現其所吸附物質的特性。
新產品(原生活性碳): 本產品在原始狀態下不屬於危險物質或危險廢棄物。廢棄處置時,應遵守適用的政府法規。
使用過的產品: 使用過的活性碳可能因實際用途而被歸類為危險廢棄物。處置時,應遵守適用的相關法規。
IMDG: 非危險品
IATA: 非危險品
DOT: 非危險品
SARA 302: 不適用
歐洲: 已列入 EINECS 清單
SARA 313: 不適用
澳洲: 已列入 AICS 清單
CA P65: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無重大風險
中國: 已列入 IECSC 清單
WHMIS: 不受管制
南韓: 已列入 ECL 清單
加拿大: 已列入 DSL 清單
菲律賓: 已列入 PICCS 清單
瑞士: 可接受
美國: 已列入 TSCA 名錄
日本: 已列入 ENCS 及 MITI 清單
依據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》(IMDG Code)的規定,UN 編號 1362、IMDG 第 4.2 類「活性碳(Carbon, Activated)」的相關條款,不適用於採用蒸汽活化製程生產的活性碳。此項豁免依據為 IMDG Code 特別條款第 925 條(Special Provision 925)。
本產品排除適用於 IATA #395、IMO 第 4.2 類或 UN 1362。
產品稅則號列: 3802.10.00
產品符合標準: EN 12915-1:2009(E)
DOT: 美國運輸部(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)
IARC: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(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)
IATA: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)
IMDG: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(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)
IMO: 國際海事組織(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)
NTP: 美國國家毒理學計畫(National Toxicology Program)
OSHA: 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(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)
所有化學品均可能存在未知危害,使用時應保持謹慎。本材料安全資料表(MSDS)僅適用於產品原始包裝狀態下的材料。
如本產品與其他材料混合、發生變質或受到污染,可能會產生本 MSDS 未提及的危害。使用者有責任依據實際使用條件,制定適當的操作方式及個人防護措施。
本文件中的資訊均基於善意提供,但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。
活性炭物質安全料中文版 (請來信索取)